為避免不必要爭議 首先聲明:個人支持同性婚姻 以下是關於「歧視」的個人謬論 請務必斟酌服用 許多許多人總是呼籲要消除「歧視」 我想他們對「歧視」的認知還不夠深刻 「歧視」本身就是保護自身團體的激烈手段 就跟我們日常生活中白衣服跟其他顏色衣服要分開洗的觀念一樣 不一定真的非要分開洗 只是分開洗對白衣服會比較好 「人以群分,物以類聚」的分別心起源 其實是先有了你們跟他們 然後才有了我們 對於自我團體的認同感越強 對於其他團體的「歧視」就隨之越強 甚至會強到變為「仇視」 那些「歧視」性很低的人就是個飄移的族群 立場飄移到無法用中立去表述那些人 有性別歧視或是有種族、地域、宗教等等各種「歧視」的人 在論點上的邏輯很容易自打嘴巴 思維上顯得很落後 知識跟智力上也容易顯得很不足 然而目前人類並沒有一個人文理論是無堅不破的 在現今社會更強調包容個人價值觀的情況下 其實更容易產生這樣子的可笑性 如果每個價值觀皆有其存在的支持或必要 那麼價值觀應該無法分出優劣 也就不應該有什麼落後跟先進的分別 說穿了 只有彼此是否侵害到利益跟生存空間 所以價值觀這種東西跟信仰自然就是無法被說服的 這是一樣的道理 關於「歧視」無法被說服還有另外一點 就是恐懼 第一點是價值觀 第二點是恐懼 沒有理解這兩點 短暫吵贏不過是一種暴力說服 沒什麼意義 關於價值觀這一點 很可惜是無法被說服的 只能被逐步感化跟建構 甚至得等無法接受的那一代人逝去 感性的價值觀才是我們認知這個世界的基礎依據 所謂理性不過是武裝 認知到這一點 才能看懂我接下來想說的荒謬論點 天賦人權是理想情況 實際情況上人權都是所有努力的鬥士逐步爭取而來 女人在古早時代並不是一個完整的人 黑人也不過是奴隸 別說女人跟黑人了 其實窮的男人也不算是人 女人跟白人之外的異色人種與窮人都被一定程度的「歧視」著 這點迄今也還是存在著 所以同性戀被「歧視」是必然的 而且也不是第一個被「歧視」的人或族群 沒有絕對的真理 只有絕對的利益 沒有絕對的權利 只有絕對的抗爭 別被混淆了 不管你喜不喜歡 人類文明歷史的脈絡就是這樣在發展 宗教、政黨、婚姻平權、愛家盟、貨幣等等群體的東西看似沒有關係 但在抽象思考的根源上 都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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