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看能揭露多少高官顯貴與媒體的勾結
台灣就能有多少清廉
正常來說
所有案件都看事實跟證據
誰有最多證據誰就更值得相信
目前郭新政擁有最多證據
而且目前證據沒有被對方證偽
應該是值得相信
反觀羅淑蕾採取的是提起妨害名譽的控告作為自清
甚至揚言控告傳播者
僅以言語反控
基本上近乎抹黑的手法
當然證據還是要看法官的解讀
「抹黑」這個行為的邏輯
來自於在理想情況下人類應該要就事論事、對事不對人、看證據說話
但很遺憾做不到!
只要牽涉到人
我們就會對這個人有主觀判斷
把對於那個人的所有事情都以信用認知考慮進來
所以如果一件事情缺乏證據、證據薄弱
或是雙方又能說得通
這時候旁人都只能透過當事人的信用指數來做判斷依據
- 對於當下這件事情的信用指數
- 個人一舉一動與旁人評價的全部信用指數
所以政治上一定要發動抹黑
重點在於讓對手信用指數低於自己
是一個「誰最不被信任就會輸」的邏輯
這手段很下流
但是對於愚民此招百試百靈
另外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的自清說法是有疑慮的
證偽方式有兩個
1.比對其他判決判例
從能查詢到的判決書來看
判決書上不採用內政部的實價登錄資訊
還假定做了拍賣三次減價20%的資產推估
在別的案子(105年度抗字第1271號)
其他法官在裁定時是完全依據內政部的實價登錄為主
可沒有推估打折
在此判決似乎在評估郭新政的資產較為嚴苛
2.比對其他物證與間接證據
從105年度抗字第1330號可下載的PDF來看
參考資料: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downloadFile2.aspx?id=105%2c%e6%8a%97%2c1330%2c1050817%2c1%2cTPHV1058H013_001.pdf&tablename=TPHV
有多筆資產都塗掉了
比對郭新政自己公佈的影片來看
其中一筆信義區的土地就值1億3了
查封掉那麼多土地的居然不到7000萬?
光是有具名的峨嵋街28號4樓之1之2之3
根據判決書現在是一個月租金23萬
由西門街角青年旅店承租
以新聞房屋專家建議房價與房租比300倍以內都是租不如買的範圍(這個只作為參考數據)
23萬*300倍=6900萬
在西門町捷運站走路三分鐘能到
此物件2011年法拍底價是4,841.0萬元
得標價可是5288.99萬元
參考資料:https://www.ycassets.com/productdetail-716.html
間接證據可以證明是高於司法評估的
而且司法如果對資產價值有疑慮
不是應該交由專業人員來評估嗎?
對於這事件的判決
各位看官就自己判斷下吧
雖然看起來郭新政這次證據充份
至於是否能夠推翻這層黑勢力
其實也不一定
說不定連看穿這層利益糾纏黑幕有多深都沒辦法
但我們大量傳播至少能做到一件事情:「說出國王沒穿衣服」
政治高層貪腐收賄洗錢、企業協助洗錢、媒體亂導風象誤導人民等等
官商勾結、官官相護現象層出不窮
這些現象我們每個人似乎都知道真實存在著
但我們沒有坦承公開討論
公開的差別在於讓這些現象變成民智公共財
進而去做抵制
在《國王的新衣》寓言中
大家都知道國王沒穿衣服是裸體變態
但是說出來跟沒說的差別是完全不同的
要理解差異
必須先定義出「共有知識」跟「公共知識」
共有知識:
大家都知道某件事情
公共知識:
1.大家都知道某件事情
2.大家知道大家都知道某件事情
聽起來很繞
而且憑什麼說出來就會不一樣
那是因為說出來才能知道誰知道而誰不知道
簡單說就是多了「公開」這件事情
這樣會讓知識多了一個穩定的共識狀態
因為你知道我知道
但我們不知道是不是彼此都知道
說出來才會知道是不是彼此都知道
公開了之後就串連了
一旦串連就有確定狀態
說出來之前知識是這樣:
☻ ☻ ☻ ☻ ☻
說出來之後知識是這樣:
☻-☻-☻-☻-☻
推翻任何集團勢力都是滴水穿石
先打到讓對方露出阿基里斯之腱
然後再一舉攻下!
所以那些點滴的努力是不會白費的
公共知識能產生一個力量的凝聚區域
不管是性平還是反貪腐等等都適用
只是推翻了暴政的人可能就是下一個暴政
然而不能因下一個有可能是暴政就不推翻前朝暴政
這是兩個完全不同概念的問題
同時考慮就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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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蛋丁貓大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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